中国敦煌石窟保护研究基金会举行三届五次理事会
作者:文案编辑 发布日期:2013-07-12 浏览次数:4150 来源:中国敦煌石窟保护研究基金会


    中国敦煌石窟保护研究基金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2年3月17日在兰州召开。柴剑虹副理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国家文物局人事司王大民处长、张后武先生受国家文物局委派参加了会议。


    理事会听取并审议了李最雄理事长所作的2011年基金会工作报告,认为工作报告内容丰富,反映了基金会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明基金会各项工作有了进一步发展,走上了良性循环的道路;与会理事认真审议了基金会2011年度财务报告,认为财务报告全面规范,反映了中国敦煌石窟保护研究基金会2011年的财务状况;理事会审议并批准了2012年度预算。
    理事会听取并审议了新任理事长纪所作的2012年度基金会工作计划的报告,认为2012年的工作计划是根据基金会的实际作出的,同意按照该计划开展今年的各项工作;会议认为李最雄理事长在主持基金会工作期间,为基金会平稳过渡、制度建设、资金募集、公益活动做了不懈努力,对基金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对李最雄理事长在任期间对基金会工作做出的贡献,全体理事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敬意。
    与会理事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国敦煌石窟保护研究基金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同意按照本办法管理基金会各类资产。理事会审议并讨论了各有关单位申报的6项资助项目,同意对其中5项申请给予资助;理事会听取了荣新江副理事长关于2011年“敦煌奖学金”申报及审查情况的介绍,经理事会审议,决定授予简佩琦等8位同学2011年度“敦煌奖学金”。
    理事会审议了“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等向我会提交的9个项目结项报告,认为各受助单位按申请内容完成了项目,项目成果达到基金会规定的结项标准,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同意结项。同意甘谷大像山文管所等4个单位延期结项。
    理事会审议了纪新民、王旭东理事《关于投资敦煌研究院数字文化科技企业的建议》。与会理事一致认为这项建议符合基金会支持敦煌文物保护事业的宗旨,符合发展文化产业的大局,有利于基金的保值、增值,原则同意该建议。
    国家文物局人事司王大民处长代表国家文物局讲话,肯定了基金会几年的工作成绩,对基金会今后的工作提出了要求,并表示国家文物局将在政府购买服务方面对基金会的工作给予考虑。